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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材料学院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山大学材料学院夏令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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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材料学院是中山大学借助国家“双一流”大学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重大战略实施的机遇,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面向学术前沿,在深圳校区成立的整建制学院。

学院依托中山大学深圳校区规划与建设的宏伟蓝图,以及深圳地处改革开放最前沿的独特区位优势,积极承接国家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积极开展前沿新概念材料研究,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核心主导任务,重点发展面向电磁空间的战略性电子与光学材料、面向航空航天的极端条件先进结构与功能材料、面向双碳目标的清洁能源材料和面向海洋应用的工程材料服役与防护等学科方向。

学院拥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注重科教融合、理工融合,以国家战略需求为主、自由前沿探索为辅的多位一体发展作为科学研究目标,以培养未来的材料科学家、材料领域领军技术人才作为人才培养目标,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一流新工科学院。

欢迎优秀的你,加盟中山大学材料学院,共同探索材料科学学科前沿,立大志,做大事,成大材!







材料学院202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申请人须按照中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我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未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 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4. 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迟须在录取前提交)。

5. 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英语水平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6分,同时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

(2)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6分,或者新托福成绩≥90分(老托福成绩≥580分),或者雅思成绩≥6.0分;

(3)本科或硕士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地区)取得学历、学位。

对于专业基础突出者,如不能满足以上条件,可书面提出申请(须提供证明英语水平的材料),由学院考生资格审核小组重点考察其英语水平,并确定其英语水平是否达到要求。

6. 报考定向就业工程博士的考生一般应获得硕士学位,且须硕士毕业后工作3年以上或本科毕业工作6年以上。要求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主持承担过工程技术研究项目,或实质参与和所报考领域相关的重大科研项目的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7.《中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其他报考基本条件。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经核查发现提供不实材料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招生专业及学制



招生专业详见《中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

https://graduate.sysu.edu.cn/zsw/article/401)以“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直博生为5年,硕博连读生博士阶段为3年。保留入学资格博士研究生的修业年限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





招生类别及人数



材料学院不招收学术学位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国家专项计划)。

《中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上注明的招生人数为我院2023年的招生计划数,包含了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的招生人数(请见《中山大学2023年已招收免试博士生单位的招生计划使用情况统计表》,网址:

https://graduate.sysu.edu.cn/zsw/article/401),请申请人密切关注网上信息。





报名程序



1.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和交费。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22年10月28日15:00至11月14日9:00期间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注册网址:http://uems.sysu.edu.cn/graduate/web/dcrregistered.html注册后登录网址:http://uems.sysu.edu.cn/graduate/web),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考费(报考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报名的具体时间、办法及要求等信息请查看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中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公告》

(https://graduate.sysu.edu.cn/zsw/article/402)。

2. 准备申请材料进行提交(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22年11月21日前准备好以下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均请按编号顺序排列):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书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均可)。

(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时补交)。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护照)。

(8)学生证复印件1份(往届生无需提供)。

(9)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体检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10)代表性学术成果复印件:包括已发表论文、获得的专利及学位论文等。

(11)报考定向就业工程博士的考生需提交单位人事部门推荐申请证明(包括实际工作年限、参与科研及管理工作情况等)。

以上 11 项材料,均需在指定时间前寄(送)纸质版;除“(3)专家推荐信、(9)体格检查表”之外,其余所有材料还需提交扫描电子版,请按照序号顺序将各项材料的扫描版合并在一个 pdf 文档中上传到指定网址(无需发送邮件)。

3. 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1)纸质版申请材料

纸质版申请材料可通过邮寄或现场方式提交,地址等信息为: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常路 66 号中山大学深圳校区工学园1栋110材料学院办公室,邮编:518107,都老师收,电话:(0755)23260137(邮寄请优先使用ems或顺丰)。

(2)电子版申请材料

电子版申请材料请按照要求整合成1个pdf文件后,上传至:

https://yunbiz.wps.cn/c/collect/clwspotxxmv文件上传完毕后请填写在线表单进行信息登记:https://f.wps.cn/w/au70x5u6/

4. 注意事项

(1)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考费或送(寄)报考材料至我院查验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2)未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或材料不全者,其报名将不予受理;

(3)所提交的纸质版材料恕不退还;

(4)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材料审核



我院对照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底或12月初。





综合考察



综合考核主要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我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于2022年12中下旬进行,统一采用面试的方式。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准备30分钟左右的ppt,向考核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面试总分600分,由外国语(100分)、业务课(200分)、综合能力(300分)三个部分构成。

相关要求请查询《中山大学材料学院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录取



1.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和。分学科、分导师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2.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者;

(2)面试成绩低于360分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3. 不接受破格申请。

4. 通过考核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报考学科方向录取者,可在院内相近学科方向申请录取。

5. 如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再次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后参加综合考核。





学费及奖助金



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学费按照4年收取,每生

每年10000元。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学费按照4年收取,每生每年20000元。

全日制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学费按照4年收取,每生每年45000元。

全日制定向就业(国家专项计划)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学费按照4年收取,每生每年10000元。

全日制定向就业(国家专项计划)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学费按照4年收取,每生每年20000元。

博士研究生奖助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



本简章由材料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材料学院 都老师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常路 66 号中山大学深圳校区工学园1栋110材料学院办公室,邮编:518107

电话:(0755)23260137

招生相关信息查询请访问学院官网,网址:http://materials.sysu.edu.cn



---中山大学材料学院---

排版:胡慧轩

一读:朱婷

初审:都娟娟 张朝仕 刘政

审核:刘佳

审定发布:戴红晖 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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